時間:2025-05-05 閱讀:41
一、法律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》第十六條規(guī)定,公民應當在出生后一個月內(nèi)申報戶口登記。國家尚未頒布具體涉及嬰兒取名的法律法規(guī)。二、原則盡管沒有明確的法規(guī)限制,但嬰兒取名應遵循一定的原則:不違背公序良俗:取名不得含有違反社會公德、倫理道德、民族尊嚴的內(nèi)容。不使用禁忌字詞:避免使用喪禮、疾病、動物內(nèi)臟等消極、不雅的字詞。不與他人同名:為避免重名帶來的不便,可考慮使用較少見的名字。三、法院判例1